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务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

劳务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劳务合同单方违约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应该以劳务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民法典》以及《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二、劳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公平原则进行。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自愿原则进行。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国家不允许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随便约定违约金,劳务合同就不一样了,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可以在合同中根据工作的内容及性质约定的违约金,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违约赔偿标准的,执行合同的约定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一、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欠款强制执行不会是一辈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


·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遭遇工伤如何维权现实生活中不乏有高危作业的存在,而在这些高危作业中,工伤事故的发生并不少。但关键的是在于发生工伤事故后,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酒驾会有怎样的处罚,严重吗
      酒驾会有怎样的处罚,严重吗?酒驾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严厉打击的,而一旦发现机动车驾驶者具有酒驾行为的话,那就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不过在有酒驾......


·高空坠落物推定的具体方式是什么
      高空坠落物推定的具体方式是什么走在路上,我们经常会怕有东西半路把你砸死。其实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还是很大的,生活中我们也能经常听到这样的新闻......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


·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劳动者在入职之后,企业会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劳动者进入企业工作之后,许多企业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


·几年没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般来说,双方会离婚协议书中将抚养费支付金额及方式写清楚,诉讼离婚的,判决书中也应该也有关于抚养费的规定。而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却以各种理由......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如何办理,是人们在办理不动产过户时经常遇到的问题。不动产的所有权是生活中您经常关注的问题,尤其......


·一、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吗?
      一、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吗?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的。进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书》;指定医院或......


·一、离婚财产律师收费会受哪些因素影响?
      一、离婚财产律师收费会受哪些因素影响?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律师的个人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的制定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