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取保候审被判处拘役怎么执行?

取保候审被判处拘役怎么执行?取保候审被判处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据此,如果你哥在县看守所执行拘役刑罚,当有急事需要回家时,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即可。二、 拘役的适用对象是什么?我国《刑法》中对拘役的适用对象有明确的规定,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短期羁押的犯罪分子。与拘役的适用对象相比,管制只限制但不剥夺人身自由, 而有期徒刑是罪行较重且需要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主要刑罚方式。三、 拘役可以保释吗?所谓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此外,取保候审并非任何人任何情况都可以适用,要适用取保候审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拘役是我国法律上常见的判决处理情况,但与取保候审的适用是不同,取保一般只适用于还没有进行司法判决时的强制措施,对于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但涉及到具体的判决结果是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而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离婚要不要办财产分割手续
      如果离婚要不要办财产分割手续是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老师在学校死亡赔钱吗?
      老师在学校死亡赔钱吗?《工伤保险条例》学校在法律上不应该赔钱,老师属于公务员,有工伤保险,在工作单位死亡可以比照工伤,按照因公死亡获得一次性工......


·居间协议是房屋买卖合同吗,有什么区别
      房屋居间合同多为买卖二手房时,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现在房价高企,因买卖房屋而对簿公堂的案件层出不穷,而作为普通百姓的我们也需要具备一定......


·一、根据相关规定什么叫遗产和继承?
      一、根据相关规定什么叫遗产和继承?1、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犯罪分子贩毒的原因是什么?
      犯罪分子贩毒的原因是什么?一、犯罪分子贩毒的原因是什么?1、犯罪分子自身的原因为了从贩毒中获得巨额的利益。2、毒品本身的原因毒品之所以......


·强奸立案证据有哪些,强奸犯罪有什么证据
      受害人在向公安机关报案受到他人强奸的时候,具体的报案有效时间是多久呢?而公安机关在进行立案的时候,有需要哪些证据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为您搜......


·哪些情况担保人不担责任
      哪些情况担保人不担责任1、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担保也有“保质期”,法律条文中对这个保质期叫“保证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经常遇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经常遇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如果只有车辆的擦伤或者损坏,直接送去修理厂或者直接赔偿现金就可以了,但如......


·诉讼离婚证据是如何收集的
      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按照规定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不然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其不利。而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自然当事人要......


·遗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
      继承人之间如果对于遗产分割的方案没有异议,就需要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那么,遗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呢?在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且其......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