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如果受领赌债,则属于不当得利。因此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三、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务。社会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受法律保护的,比如说丈夫欠下了赌债,对于所谓的债权人来讲,就算当事人不还这笔赌债,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也不可能判定让另一方去偿还赌债的,赌债属于非法债务,跟夫妻共同债务更没有任何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1.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
      如何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1.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


·民间借贷中有什么风险存在?
      民间借贷也就是公民之间的借款,是与银行借贷相对应的。银行借贷有银行借贷的风险,民间借贷自然也就有民间借贷的风险。具体来说,民间借贷中有什么风......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


·刑法立功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刑法立功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一、实习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实习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您经常可以看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成立了许多公司,也许您对于我们普遍所知道的公司并不陌生,但是对于......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经济大环境不佳的时候,会有大批中小企业因为资不抵债而选择破产倒闭。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受理破......


·警察传唤需要什么条件?
      警察传唤需要什么条件?需要配合调查就可以传唤,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可以不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


·交通肇事残疾一般能赔多少钱?
      交通肇事残疾一般能赔多少钱?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


·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是什么1、法律援助形式是指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实施法律援助。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法律援助主......


·商业贿赂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规定是什么?
      商业贿赂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规定是什么?在我们国家,如果存在着贿赂的话,那么有可能会构成刑法当中的贿赂相关犯罪,当然有一些情节比较轻微的,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