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自认规则如何适用

民事诉讼自认规则如何适用?(一)自认必须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基于自认是否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作出,可以将自认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自认要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是诉讼上的自认,其要求自认必须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包括开庭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及开庭审理的过程。诉讼外的自认不具有免除对方举证责任的效力,其对法院也不发生诉讼中自认的效力,它只不过是一种普通的证据,对方当事人可以把诉讼外的自认作为证据来使用。(二)自认必须是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自认只能是对单纯的案件事实的陈述,不包括由经验法则或事实连锁而为的判断,以及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主张。对法律判断和经验法则,即使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相一致,也不能约束法院。(三)自认必须与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一致。自认人所承认的事实与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通常表现为自认人对对方主张的于已不利的事实的明示承认。《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八条第二项明确指出: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这样就为自认的成立条件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即使一方当事人自认在前,对方当事人主张在后,即自认人先在程序中陈述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而后对方当事人在程序中引用了该承认,只要双方当事人主张一致,即可构成自认。(四)自认是一种于已不利的陈述。关于判断“于已不利”的标准,有不同观点。败诉可能性说认为是否系不利的事实,应当从是否导致败诉(全部败诉或一部分败诉)的可能性来考察。而证明责任说将不利与证明的负担联系起来,所谓“不利的陈述”就是关于应由对方加以证明的事实的陈述,这样一来,证明责任的分配就成了左右自认成立的前提条件,而证明责任分配的复杂必然使人们难以把握自认的成立要件。因此,至于是否为不利益,应当根据客观情况而定,自认者方面知悉与否,在所不问。二、关于民事诉讼自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大多数的民事纠纷中,原被告双方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可能是截然相反的,但也有少部分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针对原告所陈述的部分内容也承认是属实的,像这种情况就属于自认,在被告自认了的情况下,法院还是要对相关的事实进行查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高空坠落物砸车理赔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高空坠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而高空掉下来的物品最容易咋上的就是车辆和人,如果砸到车辆,或者是损害了他人的健康,肯定需要对于受害者进行相应......


·违约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违约的形式主要有哪些不管是在合同履行之前,还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违约都是很容易出现的情况,但是实践中合同违约的形式可能有所不同,那么之后追......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融资居间服务合同?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融资居间服务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


·网贷可以构成诈骗吗,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很多人都会在网络上进行贷款,但是在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审查贷款机构的合法性,很多的贷款机构因为没有得到当地的有关部门合法性审查存在一定的风险......


·遗弃罪可以直接起诉吗?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在一些地方,有的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抛弃不管,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遗弃罪。被遗弃一方应该选择法律手段维权......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


·消费者买到假货如何赔偿
      消费者买到假货如何赔偿1.对于索赔的金额来讲,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本身有着特殊协定的话,那么就按照特殊协定的约定来进行。例如有些商家给消费者的承诺......


·2023工伤鉴定8级赔偿是怎样的?
      只要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是避免不了意外的,我们每个人都一样,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所以说我们现在最关心的工伤问题的保护力度也在不断的......


·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确认
      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


·企业怎么进行改制,如何进行企业改制
      企业怎么进行改制,如何进行企业改制因企业的所有权归属性质不同,有的为国有企业,有的为集体企业,还有的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


·在经济金融市场上,有时候的一些交易直接影响着大家的自身利益。
      在经济金融市场上,有时候的一些交易直接影响着您的自身利益。比如您在平时购买股票的时候,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和规范金融市场的稳定,我国对于这一方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