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几种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几种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二、有关专利侵权收集证据专利权人再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方可着手进行搜集证据。(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侵权者确定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3) 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4)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使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以此为一句,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5)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为此,专利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协议。(6)侵权者侵权利润的确切证据,有时无法得到。在进行诉讼时,可以先提供一些粗略的证据,待确定专利侵权后,可以请求法院对侵权者进行查账,以确定侵权利润。然后,在此基础上,再算计出侵权者应付的赔偿金额。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要想公证做的好,就要先立好协议。那婚前财产协议怎样写呢?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专利出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国有很多法律是关于专利出售代理合同的,我们在签约合同的时候或者在进行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完全遵守合同法和众多法律条款的规定和限制,才能让我们的......


·侵犯隐私肖像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侵犯隐私肖像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侵犯公民隐私肖像权,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民法典》(2021.1......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判多久?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判多久?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醉驾能监外执行吗?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醉驾能监外执行吗?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最长时间为6个月。在看守所执行。除非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否则不可以监......


·网络诈骗不超过2023怎么处理?
      一般而言,网络诈骗不超过2000,不足以进行立案调查。但是,诈骗金额到达2000元之上的受害者可以依法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您在遇到网络诈骗的时候,要......


·离婚的含义
      离婚的含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拒执罪自诉是什么意思条件是什么?
      拒执罪自诉是什么意思条件是什么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关于婚姻问题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问题,你在婚姻过程中民事纠纷,解决好婚姻问题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幸福感,......


·未成年吸毒被抓会怎么进行处罚
      现在有些未成年人,因为一些原因导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而其中出现未成年人吸毒、卖淫的情况也很多,其中如果未成年吸毒被抓的话,应该怎么作出处......


·工伤认定的时限一般是多久
      现实中,不管是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还是做出工伤认定结果的期限,其实我国都是严格做出了限制的,因此在职工受伤之后,需要尽快的提出认定的申请,以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