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法律规定亲弟经常打我怎么办?

亲弟经常打我怎么办?亲弟经常打我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举报。派出所在接警立案后24小时内给受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受害人去做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派出所要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或立案后先治安拘留行为人,再转为刑事拘留,刑拘后7日内、最长37日收集证据向检察院提前批准逮捕,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派出所在批捕后2个月内继续侦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有1个月的审查期限,检察院向法院移送,法院最长3个月内审理作出判决,受害人可在任一诉讼阶段与犯罪嫌疑人家属协商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写谅解书,否则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一并审理判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三、打架斗殴构成犯罪的处罚有哪些?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现实生活当中,即使是亲戚之间也不能够存在着打架的这种现象,这是一种违反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单方面的被他人殴打的话,那么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报案,如果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将会以刑事案件来进行立案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情形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诉讼离婚中,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其实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不然的话法院最终是无法判决夫妻离婚的。而认定这点其实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情形来表现,那通常......


·一、夫妻设立公司出资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设立公司出资财产分割吗?由于新《公司法》修订以前,我们国家法律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因此很多公司是夫妻两个人一起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农村的土地与城镇土地不同,它是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实行的是土地承包制,集体将土地承包给农民经营,农民对土地只有使......


·男方重婚生子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男方重婚生子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可以按照遗嘱或者财产分配协议来处理,重婚所生育的子女也是可以享受继承权的。遗产继承是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


·油漆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油漆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署油漆工程承包合同后,要履行合同上的内容,在质量上面也要做到精益求精,在工程方......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几种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几种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


·婚姻当事人怎样解除事实婚姻关系
      婚姻当事人怎样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居的时间如果发生在1994年2月1日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么?
      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收养关系一经成立,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灭,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是否能自行恢复......


·民事诉讼参加人参与人分别包括有哪些?
      民事诉讼参加人参与人分别包括有哪些?民事诉讼参加人参与人分别包括有哪些?(一)、诉讼参与人:1、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


·中止行政行为执行申请一定会被受理吗?
      中止行政行为执行申请一定会被受理吗?一、中止行政行为执行申请一定会被受理吗?中止行政行为执行申请不一定会被受理,若是以下列之一的理由提出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