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法赔偿细则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赔偿细则的规定有哪些?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二、怎样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1、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2、如劳动者甲自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3、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综上所述,从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连续为单位提供劳动,工作年限应从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终止,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一、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一、男方死亡后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一、男方死亡后财产应该如何分割?丈夫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要作为遗产,由有遗产权利的人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


·有没有欠网贷不还的,有什么后果?
      有没有欠网贷不还的,有什么后果?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申请贷款。但是,网贷也具有一定风险,而且网络贷款平台质量无法估量。更多......


·在离婚时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合法吗?
      一、在离婚时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合法吗?离婚时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是不合法的,彩礼是男方以当地习俗,结婚前赠予女方的财物,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
      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1、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24%,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证的样子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


·非法行医罪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怎么认定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


·男方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二人发现与对方无法继续生活下去时,可以选择离婚,而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协议和平离婚,一种是双方就离婚的问题达不到一致的诉讼离婚......


·无罪辩护不成功可否罪轻辩护?
      无罪辩护不成功可否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不成功就不能从轻处罚了。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


·申请司法鉴定由谁提出?
      一、申请司法鉴定由谁提出?公安机关对于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伤害行为可以要求受害人做伤害程度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追究加害者的责任,受害人本人......


·芜湖市鱼塘征收标准是什么?
      芜湖市鱼塘征收标准是什么?各区人民政府,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