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合同到期加薪合理吗?

如果合同到期加薪合理吗?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可以提出加薪。但是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所以用人单位也可以拒绝劳动者的加薪请求。但是新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期满后,抄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由双方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双方都可以提出新的劳动合同条款及条件,双方都同意的,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协议无法达成的,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而无达成续约协议的,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才离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百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要求加薪公司不同意,如果公司维百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同意续定,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同意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应当付经济补偿金。1、公司在合度同期满未及时续签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因为合同未及时续签。从合同期满后(第一个月)开始,每月公司应支付你2倍工资知。其中一份工资是你正常工作的报酬,另一份是对企业的处罚和对你的补偿。这个工资的定义是:事件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是指你的合同上签订的工资。但是你要搜集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单等。2、公司因你提出加薪要求,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首先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合同无法履行,企业应向你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道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的加薪决定是用人单位自行进行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的。法律上面没有明确的要求,用人单位如果和员工进行续约的话,用人单位必须要加薪才能够进行续约合同。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提出加薪,但是至于加薪是否会被同意,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期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期间是怎样的?抗辩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提到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但是实际上却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权利。因为抗辩权是一种法律上......


·征地政策:
      征地政策: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


·人体的各个部位在医学上都有专业的称谓
      人体的各个部位在医学上都有专业的称谓,比如平时如果因为工伤某个部位导致骨折的话,医院的鉴定单上会明确的标注清楚遭受骨折的具体部位的名称,比如......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新刑......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工程质量,虽然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但标准也需要有人落实才行,总结起来还是一句话,工程质量的控制还是得依靠具体的主体......


·一、二手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二手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二手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包括医疗费用,按照正常的医生所开具的医院方面的费用清单来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


·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了实际的劳动关系后,才能保障职工相应的劳动权利,只有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而有一种......


·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是谁
      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是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


·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夫妻俩离婚了,就会产生抚养费的问题,前提是子女未成年,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当然抚养费还可以变更的,那么......


·未成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


·交通事故车被扣了要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车被扣了要停车费吗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