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给补偿?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给补偿?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需要区别对待的,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不续签是需要给补偿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维权?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至于是否续签需要双方协商来确定,你们也可以问一下公司的意见,看是否是要与你们续签。其次,该法同时规定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符合该情况,用人单位不与你们续签,那么你们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在进行支付的时候,它是需要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这就意味着必须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操作。比如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由于用人单位方面原因导致没有续签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如何解决
      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如何解决当以上两者发生冲突时,通常认为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一般分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


·我国发行国债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发行国债的种类有哪些?虽然现在购买国债的人数量并不多,但部分老年人仍和许多年前一样会在限量发行的国债中进行选择购买。国债按年发行,期限......


·正确的安全带的系法是什么?
      正确的安全带的系法是什么?不系有什么处罚?车辆是现代社会出行的普遍方式,可是每年在交通意外上死亡的人数也是非常巨大的。而据调查研究显示,大多......


·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而近年来,关于二手房买卖的纠纷频频发生。那么,在实......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重婚非法同居法律责任有哪些
      重婚非法同居法律责任有哪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民事上应负的责任包括:(一)停止侵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程序是什么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也是您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所以,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会经历严格的验收程序,质量过关才宣告着......


·挪用公款追诉期怎么计算
      一、挪用公款追诉期怎么计算《刑法》对刑事案件追诉期的规定: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


·民事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民事诉讼有时间限制吗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听说一些明明自己很有理的事情,告到法院却只因起诉时间超过了规定时间而败诉的情况。同时也会有人担心,......


·一、买卖不破租赁也有例外情形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也有例外情形吗?是有例外情形的;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


·不可转让的著作权权利是什么
      不可转让的著作权权利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