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起诉期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起诉期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起诉期规定是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九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双方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天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十天。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二、交通事故过了起诉期该如何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但是超过诉讼时效后我们仍有权向法院起诉,只不过是丧失了胜诉权,意思就是法院不会判决你胜诉。关于赔偿也不是对方说赔多少就给多少的,交通事故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明细的,赔偿金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那么需要考虑到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首先是责任方面的划分认定问题,其次就是具体的民事方面的赔偿金额确定问题。当然了,对于这方面如果有争议的话,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只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哪个严重?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哪个严重?两者适用不同,不存在更严重的情况,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时间有多长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时间有多长关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期限,这个在我国的法律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即证据种类不同,申请调查取证的期限也就不同,但......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有什么情形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


·离婚后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处理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处理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


·商标权侵权的方式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方式是怎样的一、商标权侵权的方式是怎样的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


·根据法律规定代写遗嘱如何鉴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写遗嘱如何鉴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写遗嘱的鉴定需要根据代书遗嘱是否符合我们国家的生效要件的情况的进行鉴定。根据我国《民法典》......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续签可以吗?
      在当今时代里,无论做什么,合同已经是我们保障自身利益在入职交易甚至大国外交必做的事情,以此来保障工作或者达成的交易的有效性,那么合同到期前一......


·一、离婚诉讼书落款处打印的名字是否可以?
      一、离婚诉讼书落款处打印的名字是否可以?离婚起诉状落款处,一般要签字按手印,但打印出名字上按手印也不影响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


·一、签订劳动合同到哪里鉴证?
      一、签订劳动合同到哪里鉴证?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和提倡用人......


·在规定中离职手续不办会怎么样
      在规定中离职手续不办会怎么样离职手续不办会影响今后重新就业、社保等手续。职工不请假、不工作,可以以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开除,直接张贴开除通知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