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条收款人没写是否有效?

借条收款人没写是否有效?借条收款人没写是有效,只要能够有证据证明收款人员,借条最标准的格式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人:(签字按手印)二、出具借条、欠条、收条要注意什么?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有:(一)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二)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在出具借条的时候,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必须要注意很多的事项,主要还是因为如果发生一些具体的法律纠纷的时候,可以利用这个借条来进行证据确定。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时候,也不至于会承担着较大的败诉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买二手房要经过的程序有哪些
      买二手房要经过的程序有哪些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方式有哪些?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寻求相应的处置方法......


·挪用公款侵犯的对象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是很类似的,但从犯罪主体上来看,就有很大的区别了。其中法律明确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行。而不同......


·工地劳动协议书该怎么写?
      工地劳动协议书该怎么写?甲方(使用部门)名称: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下列案件,......


·再审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再审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


·房产抵押贷款中他项权证去哪里拿?
      在房产抵押贷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两次去领取他项权证,一次是办理他项权证,将房产登记为抵押状态时;另一次是还清所有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后,去领回他项......


·职务发明及非职务发明的概念是什么
      职务发明及非职务发明的概念是什么?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


·男方出轨净身出户是否有规定?
      男方出轨净身出户是否有规定?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


·夫妻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
      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