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需要指定监护人?

什么情况下需要指定监护人?在法定监护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需要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从《民法总则》的规定看,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在成年精神病人则是监护范围内的任何人之间的争议,争议项如同前述。指定原则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指定程序按照《民法总则》规定,其第三十一条至三十三条,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二、指定形式是什么?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时通知其他当事人或其它有关组织。这是因为:(一)只有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才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而其他当事人没有这种权利;(二)有关组织之间都是并列关系,某一组织无须经过其他有关组织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协商,便能作出指定的决定。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在实践中还是以书面通知为妥)。《民法总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监护人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的法定监护人,这里的法定监护人,比如说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当然了,也有一些是指定监护,指定监护,仅仅是存在于法定监护存在着争议的情况之下,可以由相关的组织机构来进行指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不请律师可以吗
      民事诉讼不请律师可以吗一、民事诉讼不请律师可以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纷,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但......


·村集体组织发放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村集体组织发放误工费标准是多少?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


·刑事案件自诉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自诉范围是什么?刑事案件自诉范围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


·一、醉驾驾车闯红灯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驾车闯红灯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醉驾驾车闯红灯的处罚标准是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家具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家具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大家知道该如何贷款买车吗
      您知道该如何贷款买车吗?如今贷款买什么的都有,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贷款买车和买房了。买的东西不同,那么此时具体的贷款条件也是不同的。接下来,我......


·离婚房子有贷款要怎么处理
      现在按揭购房的还贷年限都是很长的,少则10年多则30年,而在贷款尚未还清的时候,可能夫妻也等不及要离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房子属于共同所有,就......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处理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如果事故当事人是国外人或者其中一方是外国人,那便要按照涉外交通事故情况来处理,必须根据我国关于涉外交通事故处理处理程序......


·嫌疑人不请律师能自己辩护不?
      嫌疑人不请律师能自己辩护不?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委托辩护人有利于保障嫌疑人的利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金额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影响量刑吗?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影响量刑吗?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会直接影响刑量的认定。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开始真正的犯罪行为,比如想毒害他人已经将毒药放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