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怎么撰写?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怎么撰写?宣告商标无效的答辩状在书写时需要注明自己并非是故意侵权,且需要说明使用无效商标的理由,可能的侵权理由如下: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后要答辩原因:(1)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后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无效的风险。(2)无效宣告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反驳申请方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第44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成功的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二、抢注商标无效宣告后果是什么?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从商标注册之初就熟悉相关法律要求,通过合法正规手段获得商标权,从而避免商标被无效。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3、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4、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现实生活当中,答辩权利是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尤其是在面临着一些行政或者是民事诉讼方面的时候。比如说有一些人他们宣告商标无效,所以说如果没有进行答辩的话,那么相关的商标委员会的成员可能就会直接判定为商标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害名誉权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管辖法院有哪些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


·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在我国,家中俩个孩子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大多数夫妻会通过协商的方式一人抚养一个。当然,肯定也不排除有些人想要把两个孩子的抚......


·在我国规定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如果是通过出让这种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我国公民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将土地这种无形资产的利润最大化。但同时,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法当......


·买的底商没交付可以使用吗
      不可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27条规定: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定书。因为这一份责任划定书的话,它可以非常显著的证明,当事人确......


·起诉离婚要告诉单位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者其他缘由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一般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是无法解决的,所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离婚案的比例是......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人身安全问题和财产问题,一旦发生事故是很危险也是很严重的问题,因此更要......


·一、企业辞退员工可以办理失业金吗?
      一、企业辞退员工可以办理失业金吗?企业辞退员工可以办理失业金,但同时也需要符合一定的相关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通常情况下都并不能够是因为......


·驾驶证违章扣分需要携带的资料:驾驶人身份证、驾驶
      驾驶证违章扣分需要携带的资料:驾驶人身份证、驾驶人驾驶证、行驶证。处理违章扣分时,需要到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


·一、企业因为疫情房租能延期么?
      一、企业因为疫情房租能延期么?企业受疫情影响迟迟不能复工的情况下可以向房东申请延期交房租,具体规定如下,(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


·一、老公二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老公二婚财产如何分配?二婚财产的分配依旧需要遵守公平的原则对方协商之后确定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夫妻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