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
  
  所谓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的行为。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
  
  由于各个机关、单位都有自己的活动原则、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义务,这些都是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违反了这些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才能成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因此,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某个具体玩忽职守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本节和有关法律规定,对照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这是认定构成各个方面玩忽职守罪的具体依据。
  
  二、渎职犯罪案件规定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我们国家玩忽职守罪名是需要受到严厉的处罚的,因为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存在,就是应当要为人民服务。如果是应当要尽到履行相关职责的义务,但是没有进行履行也是属于玩忽职守罪,这个属于不作为犯罪,还有作为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算,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


·赌博200万流水能判多久?
      赌博200万流水能判多久?赌博200万构成赌博罪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


·关于离婚手续
      关于离婚手续,首先要知道离婚的类型,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选择离婚的方式不同,那么办法离婚手续的程序也不一样。首先我们了解......


·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
      借条是一种在维系着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之间的一种纽带的关系,所以,如果存在借款的情况,理应应该有借条的存在,那么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


·离婚时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离婚时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


·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
      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


·四川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征收土地的时候,普通老百姓都知道需要配合国家的工作,但是同样的,政府也需要进行一些的补偿,这样才能够安......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有效吗夫妻约定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


·需要赔偿车祸伤者误工费护理费吗?
      需要赔偿车祸伤者误工费护理费吗?需要的,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


·夫妻不在一起多久可以算自动离婚
      一、夫妻不在一起多久可以算自动离婚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


·入室抢劫与抢夺的区别是什么?
      入室抢劫与抢夺一字之差,但是这两种犯罪行为在判定标准和量刑上都有很大的区别,那么入室抢劫与抢夺的区别具体是什么呢?的我们根据分析相关法律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