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只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是说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的话,则一般是在诉讼离婚中才有的。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采用均等分割,即夫妻双方各分一半。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这些不同,其实也是体现在法院判决时所要遵循的原则。主要有: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并不会因为谁赚多了钱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有财产也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离婚是因为夫妻一方有过错而引起的,比如法律明确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会充分考虑这一情况,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多分给无过错一方一些财产。但过错方依然可以分到财产,以保障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如果家庭已有孩子,那么考虑到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在法院判决时会注意考虑对孩子的影响与保护。此外,因为婚姻中女方因种种原因在现实中处于劣势地位,因而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到这一点,给予适当的帮助。
  4、有利于生产和便于生活的原则。这个原则主要也是从便利当事人的角度来考虑的。
  5、不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任何共同财产的分割只涉及自身,不可扩大化而影响到他人的利益。
   二、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平均分配,但因特殊情况会有所不同。在分割方式上,一般由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所谓实物分割,不是将所有的实物财产都均等分割,而应该是在不影响共同财产的使用价值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割,如粮食、现金等财产的分割;
  2、价金分割。所谓价金分割,指的是将不可用实物分割的财产变卖,并将变卖取得的价金予以分割,比如一辆车、一幅画等;
  3、价格补偿。对于不能用实物分割的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想要取得该共同财产的,该方可以将共有物作价,并将作价的一半付给另外一方作为补偿,从而使得其获得该财产的方法为价格补偿,比如,家里唯一的座驾。
  以上就是在起诉离婚中进行财产分配所需要注意的原则了,通常法官就是依据这些原则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但具体的分割方式就包括了三种,即实物分割、价金分割以及价格补偿。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自立遗嘱怎么按手印
      一般自立遗嘱怎么按手印“自书遗嘱”可以按手印。按在签名上面。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二、自书遗嘱的有......


·在我国对于医疗过错鉴定在哪里做
      一、在我国对于医疗过错鉴定在哪里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该委员会是政府的下设机......


·管辖权转移和案件移送的区别有哪些?
      管辖权转移和案件移送的区别有哪些?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


·拐卖儿童罪的类型是怎样的?
      拐卖儿童罪的类型是怎样的?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属于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实践中要注......


·漏诊构成医疗事故吗?
      被告医院存在的漏诊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不良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是合理的。因为,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行为的......


·一、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我国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


·刑事案件中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中批捕是什么意思?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一、交通事故人伤拖延两年不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拖延两年不处理怎么办?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


·孙子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孙子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孙子、孙女在法律规定方面不是作为直接的法律继承人,只能代位继承但是还有许多法律去制约。由此可见,作为孙子女或者外孙子......


·一、工伤认定后再犯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再犯怎么办?工伤认定后再犯的,按原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继续享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根据......


·重婚罪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重婚罪怎么追究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