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老年人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老年人立遗嘱需要公证吗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也不一定非要公正。遗嘱是自己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可以由老人自己写,也可以找他人代书,代书遗嘱需要注意要求有见证人。而公证遗嘱,只是让遗嘱的真实性更强,更具有效力,但并非一定要公正,也不是其他的遗嘱就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首先这个遗嘱公证不是随便什么人到什么地方就可以办理下来的,这个人必须是立下遗嘱的当事人,然后这个当事人还必须是去到自己户籍所在的公安机构去申请办理这个遗嘱公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说,这个遗嘱公证的办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也不排除因为这个立下遗嘱的当事人因为身体或者是其他各种原因,不能前往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构来办理这个公证的,那么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条例,如果发生了以上这种情况的,这个立下遗嘱的当事人可以向户籍所在的公安机构发出请求,请求当地公安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前往自己所在地,让这个公安机构派过来的工作人员来见证自己立下遗嘱,当然公安机构派专职人员来见证当事人立下遗嘱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一般来说这个费用是在人民币三百到五百元之间。办理遗嘱对自身的遗嘱进行公证的,可以对这类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更加有利。当事人应按照我国公证的法律程序进行办理,说明自身的实际情况,由公证部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证办理,具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性和真实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重庆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重庆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


·单位辞退员工的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单位辞退员工的证明书有什么作用?其作用为:1、可以凭借他和减员表去社保局保险续接手续;2、去新单位办理再就业手续。3、辞退证明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


·财产侵权损害定义是什么?
      财产侵权损害定义是什么?财产侵权损害指得以金钱加以计算的损害,如医疗费支出、抚养费用、营业收入减少、物之价值减损或修缮费用等。一般而言,违约行......


·办理公司减资需要多少天?
      办理公司减资需要多少天?公司法和工商局都没有对减资做出时间规定,但是工商局对减资一定的要求和条件,要求等报纸后,(三个月领取表格)填写表格,等待......


·交通肇事逃逸条款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条款的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条款的处罚是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孩子离婚书怎么写
      在协议中写清楚孩子由谁抚养,另一方按月支付多少抚养费。离婚协议书女方:男方: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子,......


·我国法律规定骗贷怎么量刑?
      我们都知道,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一般都是有十分强大的金融支持的。所以,不乏一些人胆大包天,骗钱骗到银行的头上去了。他们通过提供虚假的资料向......


·犯罪的个人信息能否公开
      犯罪的个人信息能否公开一、犯罪的个人信息能否公开?犯罪的个人信息现在是不予公开的,只有特定的罪犯,才可以公开其个人信息。《性侵害未成年人......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融合了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这种形式一般适......


·意外骨折工伤鉴定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者遭遇意外工伤事故时,要积极到相关部门做工伤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工伤也分很多种类,比如烧伤、骨折等。那么意外骨折工伤鉴定标准2017......


·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一、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