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亲属可以继承遗产?

哪些亲属可以继承遗产?法律规定其遗产分配顺序,只有近亲属之间才享有继承权,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遗嘱或者百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继承财产。没有上述的,按法定继承。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死者生前没有立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其遗产分配顺序,只有近亲属之间才享有继承权,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但这些人继承遗产是有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专优先继承人,他们之间的地位完全平等,遗产将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其他有继承权的近亲属,只有在这三类亲属都已经不存在的前提下,才享有遗产继承权。三、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会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属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其他亲属不享有法定继承权。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遗产继承给其他旁系亲属。综上所述,遗产分配顺序,同一顺序继承人地位完全平等,遗产平均分配,对于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给其他人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拘留后多久下批捕通知?
      一、拘留后多久下批捕通知?拘留后最长不超过37天下批捕通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由公安机关实施的,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会......


·哪些情形下不适用继续履行
      哪些情形下不适用继续履行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经济学上的专业术语,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


·关于婚内出轨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有过错在先离婚的
      关于婚内出轨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有过错在先离婚的,有过错一方对共有财产应该不分或者少分,即便是在离婚后一年内发现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仍然......


·如何医疗事故鉴定2023
      如何医疗事故鉴定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


·反倾销应诉流程是什么
      反倾销应诉流程是什么企业应诉外国对华反倾销调查基本流程:1、申请人提出立案申请企业应提高警惕,联系进口商密切关注立案动态,做好应诉准备。......


·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有哪些
      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有哪些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合同法中的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有1年和5年,这两者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的规定:如......


·最新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离婚后能否轮流抚养子女
      很多夫妻其实双方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但因为考虑到孩子,所以迟迟不肯离婚,就想等孩子再长大一些,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也会比较小。而最后迫不得已走......


·出现哪些情况的担保物权消灭
      出现哪些情况的担保物权消灭一、出现哪些情况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年无证驾驶处罚是什么
      无证驾驶处罚是什么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