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其实也就是将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没收了,但在一般情况下,保证金都是会退还给投标人的呀,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是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是多久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保证金,开标前的时间很充裕,从知晓采购信息开始,一般到采购截止日都会有一段时间,招标采购为20天以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几种采购方式,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到采购当天也会有一个时间段。所以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时间要求只能是截止到开标时间截止前的时点。规定就是为了使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采购的投标成本。供应商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风险,只能靠招标采购机构的前期服务来解决,召开现场答疑会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时提醒,进行现场或电话咨询等等。按照规定,原则上这个投标保证金是会退还的,但实践中情况比较多,而针对不同的情况,具体的处理也是不同的,此时就有可能涉及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是什么?
      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是什么?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也越来越发达,做生意的人们也都慢慢在扩大自己的事业,随着人们需求量的提高逐渐有了总公司这......


·入职以后工资少该怎么办
      无论去哪家公司单位就职,都会提前知道薪资待遇。而在如今良莠不齐的信息海里寻找工作,常常会被误导,导致了入职后实际工资并未与所谈的工资一致。而......


·合同到期是不是随时可以离职?
      合同到期是不是随时可以离职?企业与员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应按国家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也有合同期限规定。当合......


·侦查实验笔录属于言词证据吗
      侦查实验笔录属于言词证据吗侦查实验笔录是由侦查人员通过现场勘测等得出的笔录,那么关于侦查实验笔录属于言词证据吗这个问题,也有着很多不一样的......


·一、分割共同继承的财产起诉状要写明哪些内容?
      一、分割共同继承的财产起诉状要写明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


·民事诉讼终结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终结的内容是什么?一、相关背景民事诉讼终结是法律术语,民事诉讼终结,指在民事诉讼中,当出现某种法定的情形时,法院依法结束民事案件审......


·很多人在入职时,企事业单位在劳动合同上都会写,是否给员工购买
      很多人在入职时,企事业单位在劳动合同上都会写,是否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已经成了企事业单位的一种最基本的保障性的福利,很多人只知道公司......


·可要求变更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可要求变更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可要求变更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除斥期间1年。《民通意见》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


·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罪是一个罪名吗?
      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等一直都是我们平民百姓羡慕的职位,也是我们信任依赖的对象,法律也规定,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应该严格的遵守规定,......


·在我国对于醉驾案底有什么影响在我国酒驾留下案底的
      在我国对于醉驾案底有什么影响在我国酒驾留下案底的影响有因醉驾被处以刑罚的人也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如果已是公职人员,将面临开除公职。如果是单......


·一、关于小三怀孕是否重婚罪?
      一、关于小三怀孕是否重婚罪?属于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