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可决定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几种

法院可决定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几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二、取保候审到期后能自动解除吗取保候审到期后不会自动解除的。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嫌疑人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国晖律师事务所提醒: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终结。取保候审由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亲属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调查同意后书面通知当事人,再由当事人缴纳保证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笔迹鉴定申请可否当庭提出
      开庭后申请,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同意的。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


·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一、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2、构成玩忽职......


·贪污罪追诉是多长时间?
      贪污罪追诉是多长时间?一、刑事犯罪追诉期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


·住房土地使用年限20年转让的合法性有多大
      住房土地使用年限20年转让的合法性有多大住房土地使用年限20年转让的合法性有多大住房土地使用年限20年转让肯定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内容一、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内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


·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
      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一、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有出借行为借条也不一定有效,有以下情形的借条就是无效的:1、明知对......


·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
      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一、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由抵押登记机构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和由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这部分费用是由借款人承担的。(一......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正是有了他们的辛勤工作,我们居住的城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正是有了他们的辛勤工作,我们居住的城市才能整洁漂亮。可能很多人对其收入水平比较关心,那么目前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是怎......


·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职责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劳动保障协理员这个岗位,这是对劳动保障体系的一个小小完善。西安市也通过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建立了这方面的队伍,那么西安市劳动保......


·婚后夫妻的钱怎么分配?
      婚后夫妻的钱怎么分配?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


·车险理赔流程技巧有哪些
      车险理赔流程技巧有哪些一、车险理赔流程技巧车险理赔技巧一:出险后应及时保护现场有时候车辆碰撞后,有些车主担心交通堵塞,在未能标明事故现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