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二、自己怎么去法院起诉确定管辖法院,起诉欠款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等。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能提供具体而明确的,足以使被告区别于他人姓名、名称、地址等信息,即使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人民法院也会依法登记立案。在实际中,能使被告区别于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社会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其他户籍登记内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于确定具体的被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高院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最高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问题,赔偿项目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以及茶城损失费用,交强险是......


·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限?
      按照规定,职工申请认定工伤应当在一年之内。...


·刑事拘留时最长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时最长期限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


·主犯和从犯有哪些不同之处
      共同犯罪中,具体可以区分为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对其中的主犯和从犯,虽然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不过本质上还是有所差异的。想要正确区分,就要先搞......


·购房协议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购房协议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购房协议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如有共有人下......


·贪污罪犯的犯罪心理
      犯罪终结阶段(全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尚未被揭露出来的阶段)犯罪人既有作案后的恐惧心理,也有成功后的满足。  1、恐惧心理。贪污贿赂犯罪......


·侵犯商业名誉权法律规定的侵权后果?
      侵犯商业名誉权法律规定的侵权后果有哪些一、侵犯商业名誉权法律规定的侵权后果有哪些?侵犯商业名誉权法律规定的侵权后果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


·工程分包是违法的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


·股东砸店子是否是故意毁坏公司财物
      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司财物不属于私人财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


·保释期满该怎么办,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保释期满该怎么办,如何解除取保候审?对于保释,我国一般称之为取保候审。这是一种有期限限制的刑事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保释的期限最多为12个月。那要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