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的林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的林地可以继承吗?1、关于林地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继承法》第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因此,被继承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2、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由于林业生产经营周期和承包期长,投资大,收益慢,风险大,也由于林木所有权的继承与林地不能分离,如果不允许林地继承,不利于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还可能出现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3、而且,承包人可能对林地做了长年、大量的投入,在刚刚开始获得收益时去世,不允许其继承人继承,也是不合理的。因此,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4、林地的继承也应当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无论继承人另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是在另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还是取得城市户口、在城市就业,在承包期内,都有权继承。应当注意的是,同耕地和草地一样,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林地承包也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也不发生继承的问题,应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5、准确地讲,这种“继承权”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而是《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在该林地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有能力并表示将继续承包的,发包方无权在承包人死亡后收回发包林地。综上所述,林地承包人死亡的,林地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无论继承人是否另有承包地,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继承权,在承包期内,林地承包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履行不能,需要解除合同吗
      实践中,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原因其实有很多,就包括不可抗力等等,这个时候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无法达到,但又不能直接放任不管。所以有的人就在问,......


·债务纠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债务纠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


·婚外情生有小孩会被判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生有小孩会被判重婚罪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


·无还款日期借条担保人保证时效是多长
      对方要求还款之日起6个月。另有约定除外。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偿还;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找债务人偿还,从债权......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6种是哪些?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6种是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6种是哪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6种是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


·一、交通事故我是次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我是次责怎么赔偿?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缴纳技巧有哪些?
      在生活中,许多夫妻由于感情不和选择离婚后都会因为财产无法和平分割而选择诉讼程序进行解决,通过法院诉讼可以得到做公平的审判。但是法律诉讼是需要......


·法律禁止生产经营哪些食品
      法律禁止生产经营哪些食品一、法律禁止生产经营哪些食品法律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


·信用卡诈骗受害人还款请求的诉讼状怎么写
      信用卡诈骗受害人还款请求的诉讼状怎么写一、信用卡诈骗受害人还款请求的诉讼状怎么写?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被辞退后社保怎么办
      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社保的转移: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


·公司法对关联交易规定是什么
      要知道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好的领导者,同时也离不开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也就是所谓的企业关联方。不同的企业与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不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