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母亲的房产怎样继承过户?

母亲的房产怎样继承过户?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四)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由于继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所以很多父母都暂时不考虑这种途径。当然,也有父母考虑得很远,打算写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孩子。二、遗产继承如能协商一致,可按如下方案进行:(1)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不同种类的财产性权益,涉及到袭从被继承人名下,向继承人名下转移的过程。这可能会涉及到,很多诸如“证明你是他(她)的谁”的问题。(2)遗产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进行继承。确定要继承的同时,对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也应当继受,并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予以担负。(3)一般的财产,以继承人占有该继承财产,作为继承完成的表示。(4)对于房屋等特定的财产,还应该完成变更登记,才能作为继承完成的标志。协商不了就必须要起诉到法院才能进行判决遗产的归属。综上所述,遗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继承,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物,房屋财产继承,应该以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作为继承完成的标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要给职工调岗调薪,需要走哪些程序才是合
      公司要给职工调岗调薪,需要走哪些程序才是合?在法律上,公司可以按照员工的考核等情况对岗位以及薪水做一些调整,不过,调岗又调薪的,已经对原合同......


·离婚关于家暴怎么分财产?
      离婚关于家暴怎么分财产?离婚关于家暴分财产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民事赔偿,......


·摩托三轮车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摩托三轮车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1.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理。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如猪、......


·车祸致鼻骨骨折赔偿多少钱合适
      车祸致鼻骨骨折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按照以下依据计算即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一、盲人的监护人如何申请?
      一、盲人的监护人如何申请?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指如果对担任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所......


·出版合同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出版合同的有效期是多少年?出版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至五年。在签订出版合同时也会写明合同的具体期限,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都是要按照规定去履......


·老人写遗嘱怎样才有效呢?
      老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合法财产进行处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财产分配给自己的子女,而有效遗嘱要求遗嘱人在头脑清醒下,并且遵从遗嘱人的内心......


·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
      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


·病历所有权归谁?
      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保管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有权保管和保存病历,患者可以复制病历。病历是特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特定的病人进行诊......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有哪些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有哪些随着医疗的进步,人的健康状况的得到改善,这对于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医疗纠纷。若医疗纠......


·死缓有什么适用条件,如何执行死缓
      严格来讲,死缓不属于刑罚中的一种,而仅仅只能当做死刑当中的一种特殊制度。有的情形下,对罪行极其恶劣的罪犯会判处死刑,但有的时候却是适用的死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