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业名称权与商标权有什么区别?

商业名称权与商标权有什么区别?商标是牌子,而商业名称是企业的商业名称,1、首先,一个公司一般都只有一个商业名称。而一个企业名称可以有很多个商标,并且一个商标也可以用在多个企业名称上。2、表现形式不同,商标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是图形,也可以是文字,还可以是字母,而企业商业名称只能是两个或者多个汉字构成,《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l0条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3、保护的法律不一样,商标是受《商标法》保护,而商业名称由《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保护。4、第四是保护的时间地点不一样,商标保护时间只有十年,十年后要再用的话,就得续展,而企业名称是终生的,一次注册就可以了。保护的地点也不一样,商标一旦在中国注册,就全国受保护,而商业名称一般都限定在省、市、县等一定行政区划之内。5、一个商业主体,只能有一个商业名称,但是可以有多个商标。二、商业名称和商标也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权利的范围基本相同。商标权和商业名称权都属于无形财产,都具有专有权、使用权、转让权,也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商业名称的知识产权权属尚停留在专家论述和理论研讨中。(二)都是商誉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都能起到表示和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保证质量、广告宣传等功能。(三)作为商事主体的专有权,两者侵权责任非常相近,都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范畴。(四)两者之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形成一致。即商业名称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可以申请商业名称。而且,商标和商业名称可以相同。从上面可以看到,商标在有的情况下可以统一,但是如果别人注册了商标,你想用这个商标名做企业名称,就无法统一了。在创业的时候,最好注册一个35类商标,把商标名与商号统一起来。注册企业名称的时候,就要考虑综上所述,商标是受商标法保护,商业名称由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保护,商标和商业名称都具有使用权,商业名称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侵犯商业名称和商标侵权都属于不正当竞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约有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约有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


·企业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企业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民事诉讼保全日期是多久?
      民事诉讼保全日期是多久?一、立案【普通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


·瓷砖导购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瓷砖导购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瓷砖导购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


·夫妻一方债务新规定有哪些?
      夫妻一方债务新规定有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具体来说......


·犯寻衅滋事罪能不能缓刑
      犯寻衅滋事罪能不能缓刑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原则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


·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 ?
      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一、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注册条件有哪些(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


·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
      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一、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一)全款房加名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合同法对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