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告开庭缺席有什么影响?

被告开庭缺席有什么影响?被告开庭缺席并不影响司法判决,只有犯罪事实成立就可以缺席判决处理,缺席判决,原本专指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需要明确的是,对于被告开庭缺席的行为,显然是属于违反了司法审理制度的情况,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处理,另外,涉及到拒不执行司法决议的,还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实际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离婚需要打官司吗?
      起诉离婚需要打官司吗?这要从起诉离婚的定义了解起,其实很多人也都知道起诉离婚是向法院起诉,此时肯定需要打官司,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对案件作出处理。......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企业都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充分的休息休假权利。请事假也是在我们工作......


·举报工资偷税漏税怎样办理
      举报工资偷税漏税怎样办理1,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2,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


·民事诉讼的期限是多少年?
      民事诉讼的期限是多少年?民事诉讼案件在各类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故而也是人们接触较多的一种诉讼案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社会......


·网站域名跳转多长时间失效?
      网站域名跳转多长时间失效?在建设网站的时候,很多人通过服务器的某种技术把自己的域名设置了域名跳转,就可以使他人访问域名的时候直接跳转到了另一......


·壁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
      壁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壁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壁纸购销合同范本供方:甲方需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拖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


·医保报销封顶线是多少钱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年度报销上限:20000元。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报销比例:70%起。退休人员1300元,报销比例:85%起。住院年度报销上限:30......


·致人死亡轿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致人死亡轿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
      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一、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出轨不代表着就是重婚;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


·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相信不少人对传销这种行为都深恶痛绝,传销是将受害人骗入传销组织,再以各种威胁或诱惑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要求受害者再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