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临终前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临终前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遗嘱人采用了书面或录音形式所立的遗嘱则不是口头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针对旁人的提问遗嘱人所作的摇头或者点头的表示,或者是以手势的形式来表达意思的情况。这种表示是否应认定为口头遗嘱存有争议。如将点头摇头和手势这种表示认定为口头遗嘱,此观点显然不符合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原意。因为遗嘱人用点头或者摇头的方式表示其意思时,是必须借助他人的提问行为才能完成,这并不完全是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极易曲解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使用手势的方式表达意思时,由于不同的人对同一手势的理解也有不同,也容易产生歧义。同时,点头、摇头和手势均没有以语言表达方式表示其意思,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口述的形式。二、口头遗嘱需要多少个证人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生活中,往往会发生各种意外,很多人对于意外是没有预料的,因此在意外发生时就不可避免的想要安排好身后事,有时候在环境限制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口头遗嘱的方式来安排身后事。口头遗嘱生效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发生危急情况时;2、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3、遗嘱见证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同时非继承人、受遗嘱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同时满足前3个条件,才可以做出一个有效的口头遗嘱。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录音遗嘱来使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律师建议,为保障遗嘱的有效性,立遗嘱人在做口头遗嘱时,首先需确保满足口头遗嘱生效的三个条件是完全具备的,同时注意在危急情况解除时,通过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或者录音遗嘱的方式再立一次遗嘱。由于口头遗嘱的订立是发生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因此要是该危急情况被解除了,那对应的该口头遗嘱也会被认定无效。之后若还想要通过遗嘱方式分配遗产,就还需要被继承人格外以其他的形式订立遗嘱。即使没有订立其他的遗嘱,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也不会再按照口头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植物人司法鉴定一般多久可以做?
      在一些严重交通事故中,会导致当事人发生伤亡,对于处于昏迷状态中的植物人,要进行一个伤残司法鉴定,这样才能为下一步理赔做好准备。根据当事人伤残......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专利技术无偿转让合同书是怎样的
      专利技术无偿转让合同书是怎样的一、专利技术无偿转让合同书是怎样的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受让方:......


·小股东架空大股东如果处理?
      小股东架空大股东如果处理?小股东的相关行为合法的,则不构成侵权行为,不合法的可以诉讼并追究相关责任,具体根据合同内容及公司章程主张权利。大股东......


·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
      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为什么?一、担保和反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


·一、夫妻双方一方出轨财产分配如何?
      一、夫妻双方一方出轨财产分配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怎么确定范围
      在男女共同生活期间,也是会产生一些共同财产的。而日后要是感情不和分开了的话,就需要对这部分共同的财产作出处理。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搞......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项目也越来越多。由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项目也越来越多。由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后续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发生工伤质量问题,对群众的经济和生命造成威胁,所以工程建......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属于事......


·一、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概率大吗?
      一、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概率大吗?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暖通工程质量验收的注意事项有要注意一下地暖管线的铺设密度,因为这种皮肤设密度的话,实际上要比其他的类型的地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