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何时到账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何时到账?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理论上应该在离职时到账,劳动者离职时有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公司哪些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补偿金?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果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问题申请了劳动仲裁,也有可能劳动仲裁生效后用人单位也不及时支付补偿金,这时候还得拿着劳动仲裁裁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补偿金合适到账的这个问题,没有准确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期限可以延长吗
      一、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期限可以延长吗审查起诉阶段期限是可以延长的,具体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


·泰安肥城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泰安肥城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拥有土地使用证,我们对于土地的使用就有了法律保证。那么,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也成为您关心的问题,......


·保险法的抗辩权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法的抗辩权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抗辩权是以妨碍他人行使权力为存在目的的,在司法实践中,抗辩权总是与请求权一起出现的,目的在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


·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呢?
      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呢?尽管我国对于酒驾醉驾的处罚十分严格,但是还是有驾驶员轻视法律对于酒驾的惩罚,并且被查出并受到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


·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哪四类?
      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哪四类劳动合同一般是分为三类,根据合同期限和签订主体不同来进行划分。1、劳动合同期限、内容,可以划分3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固定期......


·工地工人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工地工人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吗?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吗?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吗?1、法院受理了离婚诉讼的一般都会有最终的宣判,但是并不一定会宣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


·有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在具体服刑期间,如果能够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也是会得到减刑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有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呢?......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


·法源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司法鉴定是为了更好的证明自己所提交的证据,因此司法鉴定对判决的结果起着重要的作用。每个司法鉴定机构都有着自己的鉴定流程,这是为了提高鉴定......


·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在发包单位确定承包单位后,会将工程进行发包,在现实生活存在承包单位在承包后,对工程再行发包的现象,但是有些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