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供需合同
┌───────────────────────┬──────────┐
│ 需 方 │ 供 方 │
├──┬──────┬──────┬──────┼──────────┤
│ │ 订货单位 │ 收货单位 │ 付款单位 │ │
├──┼──────┼──────┼──────┼──┬─┬──┬──┤
│单位│ │ │ │法定│ │联系│ │
│名称│ │ │ │代表│ │人 │ │
├──┼─┬──┬─┼─┬──┬─┼─┬──┬─┼──┼─┼──┼──┤
│法定│ │联系│ │ │联系│ │ │联系│ │邮政│ │电挂│ │
│代表│ │ 人│ │ │人 │ │ │人 │ │编码│ │ │ │
├──┼─┼──┼─┼─┼──┼─┼─┼──┼─┼──┼─┴──┴──┤
│邮政│ │电挂│ │ │电挂│ │ │电挂│ │通讯│ │
│编码│ │ │ │ │ │ │ │ │ │地址│ │
├──┴─┼──┴─┼─┴──┴─┼─┴──┴─┼──┴┬──────┤
│通讯地址│ │ │ │开户行│ │
├────┼────┼──────┼──────┼───┴─┬────┤
│电 话│ │ │ │ │电 话 │
├────┼────┼──────┼──────┼─────┼────┤
│开户行 │ │ │ │ │ │
├────┼────┼──────┼──────┤ │ │
│银行帐号│ │ │ │ │ │
└────┴────┴──────┴──────┴─────┴────┘
┌────┬─────┬────┬────┬────────┬────┐
│付款方式│ │付款期限│ │中转、联运(港)│ │
└────┴─────┴────┴────┴────────┴────┘
┌─┬─┬──┬─┬──┬──┬───┬───────┬─┬─┬──┐
│ │ │产品│ │数量│单价│总金额│ 交货进度 │交│代│验 │
│序│型│名称│代├──┼──┼───┼─┬─┬─┬─┤货│运│交货│
│号│号│及 │码│(辆)│(元)│(元) │一│二│三│四│方│到│地点│
│ │ │规格│ │ │ │ │季│季│季│季│式│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它条款:
一、结算方式:
1.需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供方代运,以供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需
方办理托收承付。
二、供方为需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供方除向需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
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 元/辆。
三、产品质量:按供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供方有关规定实
行“三包”。
四、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五、违约责任:供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需方付违约金
元/辆。需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 %向供方付违约金
元/辆,并付 %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
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因故要求合同变更,应
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经济合同法》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有关条
款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七、其它约定事项:
需方签字: 供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怎么判决离婚
生活中,有的夫妻会因为离婚问题而闹上法院,此时法官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主要依据什么呢?换言之,法院怎么判决离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一、什么民间贷款?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
·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可能性有吗?
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可能吗?是有可能的。1、所谓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
·出现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失
出现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失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
·三期女员工试用期可以辞退吗
三期女员工试用期可以辞退吗?试用期阶段是可以辞退三期女员工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教师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各职业员工在受到工伤以后都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得到赔偿,教师工伤认定程序与其他职业没有什么不同,都需要经历申请受理和审查,即我们需要了解工伤认定......
·商标权能质押吗相关法律是什么?
商标权能质押吗相关法律是什么?商标权质押是商标所有者将商标所有权抵押给他人进行借款的行为,当商标所有者无法进行偿还时,债权人有权将商标进行......
·法院罚款不交结果是什么
法院罚款不交结果是什么?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者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
·资产拍卖的收费标准如何规定的?
资产拍卖的收费标准如何规定的?一、资产拍卖的收费标准如何规定的?1、佣金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区别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区别都有哪些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