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绑架罪与非法拘留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非法拘留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绑架罪与非法拘留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非法拘留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1、犯罪目的不同
  
  实施绑架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而实施非法拘禁的目的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是为取回“自已应得”的财物。
  
  2、侵犯客体不同
  
  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如果索要自已的财物,就不涉及侵犯他人财产权利问题,故以索要被害人合法的债务为目的进行绑架案件,一般认为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以非法拘禁罪处理。
  
  3、客观方面不同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构成不仅要有对被害人的非法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一般表现为暴力、胁迫等方法对被害人造成伤害;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构成仅仅是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一般表现为公开或半公开的扣押或限制等行为。
  
  4、债权债务关系不同
  
  绑架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为非法的债权债务、超过实际数额的债务或者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从而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向其索要财物的行为,则应认定为绑架罪。在司法实践中,应当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确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否则,应当认定为绑架罪。
  
  二、构成绑架罪会怎么判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
  
  “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综上,绑架罪和非法拘留罪虽然在形式上非常的相似,但是现实中也可以根据目的、侵犯对象和客观目的等方面进行区分和判刑,而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则会根据罪犯在绑架或者拘留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的情节作出相应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刑事抗诉的答复方式是什么?
      一、申请刑事抗诉的答复方式是什么?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


·可自诉可公诉的有哪些案件
      可自诉可公诉的有哪些案件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一、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1、首部。这部分应写明以下事项:(1)标题,写明“刑事......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中的越来越多的重组家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对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法律有明文规定吗?我相信不少......


·对于目前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来说
      对于目前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来说,结婚是一条必经之路,而对于很多男性来说,给彩礼是这条路上跨不过去的砍。君不见,有多少因为彩礼不如意而分道扬镳的......


·第三人撤销权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权条件是什么?第三人撤销权是对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的保障。对于法庭所做出的判决,其中凡是有涉及损害个人利益的事项,当事人可向法庭......


·法人股权转让协议的参考范文
      法人股权转让协议的参考范文股权转让发生在公司与公司之间或者股东与股东之间,公司之间的转让意味着需要法人之间进行股权的转让,这个转让过程需要......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什么条件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属于其构成要件当中的一部分内容,在对抢劫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就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如果不满足犯罪主体要求的话,那么就是不......


·中山市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只要是个上班族,相信都对公司帮不帮自己叫五险一金,交多少五险一金,个人和公司分别支付多少金额比较关心。毕竟五险一金的缴纳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在二审法院中,这两种手段出现在二审和上诉中,两审机关与上诉之间的区别不明确,认为二审机关和上诉机关几乎是一样......


·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
      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一、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