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在高速公路入口没有进入收费站倒车的,应当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以下罚款。高速公路的入口,是专门供进入高速公路使用的,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后就不能倒车,倒车的就违反了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就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应当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收费站变换车道是没问题的,不过如果在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就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二、哪些违章行为会被扣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综合上面所说的,高速路上是不能进行倒车逆行的,只要存在此行为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还没有到高速公路只要在收费处就不会存在此行为,但也会给予相应的警告,所以,在开车的时候就一定要想清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工伤赔偿都有哪些项目?
      一、工伤赔偿都有哪些项目?医院的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


·物业公司法人面临风险具体都有哪些?
      物业公司法人面临风险具体都有哪些?在现代生活中,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性企业法人接受业主群体委托,对园区整体实行维护与服务行为。物业公司作为独立......


·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


·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有哪些一、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有哪些《企业合伙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


·中止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止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止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对于一些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或者其他障碍在当代社会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就会......


·子女成年后可以追诉抚养费吗?
      子女成年后可以追诉抚养费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给付抚养费的,子女成长后仍然可以起诉追讨抚养费,追讨抚养费是不受诉讼......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普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普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所以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私募基金不得公开宣传吗?
      私募基金不得公开宣传吗?一、私募基金的概念(一)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


·虐待罪既遂标准有哪些?
      虐待罪既遂标准有哪些?一、虐待罪既遂标准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多长时间?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多长时间?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没有时间方面的限制,需要将自己的观点说明清楚即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管理部门收到商标宣告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