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子产权到期续期交多少钱?

房子产权到期续期交多少钱?根据《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二、房子产权50年到期后怎么办?房子产权5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1、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筑本身的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2、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3、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旅游等与商业性质的相同。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子的产权到期就代表着房子的使用期限已过,对于房子所有人一定要及时的到房管部门进行续期处理,但在此之前就要按规定缴纳一笔出让金才能办理续期,对于具体的标准就要看当地是如何收取的,但对于到期的是属于土地使用权,土地上面的建筑物仍然是属于房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有哪些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有哪些随着医疗的进步,人的健康状况的得到改善,这对于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医疗纠纷。若医疗纠......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


·一般强迫劳动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强迫劳动罪是怎么判刑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遭遇商标代理机构恶意抢注怎么办?
      一、遭遇商标代理机构恶意抢注怎么办?遭遇商标代理机构恶意抢注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补救: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会怎么样?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会怎么样?一、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
      这世界上最琢磨不透的就是感情,感情来的也快去的也快,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中,离婚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不合则离是很多人秉持的信念,因此我国的离婚......


·抢注国外品牌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吗?
      抢注国外品牌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吗?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


·保释金会退还吗
      保释指的是在当时人被捕的情况下,给这个被捕的当事人提供一个担保或者其他的可以接受特定条件而将这个被捕的当事人进行释放的一种制度。被捕的人为保......


·工伤鉴定七级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事故是在工作中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要做工伤鉴定,鉴定等级出来后要求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工伤事故赔偿,很多人想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