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生前自书的财产分配遗嘱是否有效?

?一、生前自书的财产分配遗嘱是否有效?生前自书的财产分配遗嘱只要是合法且具备法定的要件就是有效的,而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二、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1、诉前咨询或委托专业继承律师2、确定纠纷管辖法院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3、写起诉书,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立案4、了解诉讼技巧,遗嘱继承相关法规综上,公民在生前有权利通过自书遗嘱的形式处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而这份遗嘱只要是当事人亲自书写并且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就会产生必要的法律效力,遗嘱所涉及到的人员也应当在当事人死后如实按照其中的内容分配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通知家属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分居时间怎么举证,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分居时间
      当一段婚姻即将走到尽头,一方决定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双方僵持不下,想离婚的一方通常会采取分居的方式来离婚,我们都知道因感情不合分居两......


·农村拆迁了是按什么赔偿的?
      农村拆迁了是按什么赔偿的?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哪些?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征地补偿费使用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使用办法是什么?在当今这个时代,征地对于老百姓们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了,茶余饭后,人们讨论的就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您都知道,我国......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仲裁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仲裁吗?可以申请仲裁,只是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怎么进行
      一、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怎么进行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在询问证人的时候应该个别进行,告知证人应当如实的提供证据,......


·摩托车超载会被处罚吗
      摩托车超载会被处罚吗一、摩托车超载会被处罚吗驾驶两轮摩托车,若是超载一人,也就是加上车主一共乘座了三人,即使车主的证件齐全,而且也都佩戴头盔......


·以夫妻名义同居,分手后怎么分割财产?
      实践中,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又决定分手的,根据当前的法律,因为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双方分手时将按同居财产分割。  不过,在进行分割......


·公司如何收购其它公司
      收购的程序是:一、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二、进行资产评估。三、收购双方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四、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


·土地使用纠纷公安机关是否有管辖权?
      土地使用纠纷公安机关是否有管辖权?土地使用纠纷公安机关是没有管辖权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从维护争议双方共同利益出......


·合同成立必然就会生效吗?
      合同成立必然就会生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并不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是附条件才生效的,有些合同是要登记后才生效的。根据《民法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