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年产权续费多少钱?

20年产权续费多少钱?
  
  一、20年产权续费多少钱?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1、 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需要强制拆掉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怎么计算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一)查询开发商拿地时间
  
  登陆中国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栏目,在下方输入相关查询内容。
  
  注意:只要该楼盘已在对外销售,那么土地来源以及性质都需要在该资源部公示,因此就算暂时为取得土地证,也可及时了解该楼盘土地情况,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土地性质,一般均是以出让形式存在,而若出现划拨情况,就要注意该楼盘是否为小产权了。
  
  (二)计算70年产权(新房)年限
  
  因作为新房,所以就少了二手房这部分环节,因此若从上述1中查到所购房屋的开发商拿地时间为2008年,2009年开始动土建造,2012年正式对外销售,2013年购买该房子。那么该房屋截止到2013年的房屋产权年限为:
  
  70年产权年限—【截止目前时间-开发商拿地时间(土地使用权证)】=70-(2013-2008)=65年产权年限。
  
  (三)计算70年产权(二手房)年限
  
  若是所购房产为二手房,如2004年开发商拿地,囤地2年,2006年开始对外销售,而2013年你从上家手里买入该房,那么该房还剩的产权年限为:
  
  70年产权年限—(2006年-2004年)—(2013年-2006年)=70-2-7=61年产权年限。
  
  我国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者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土地的使用权也是具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至70年不等,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的使用者也是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续期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


·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
      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法人变更股东会,是一种比较重要的会议,因此是需要仔细的进行记录备案的。那么,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的撰写有什么注意事项和格式......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针对孩子而言,监护权和抚养权是可以分离的,但是既监护又抚养所给予给孩子的有效的权利会更多,所承担的义务也会更多。一......


·如果被判缓刑能减刑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不少人因为犯罪而被判入狱,还有不少人因犯罪情况较轻或其他原因被判缓刑。服刑人员在进入监狱失去自由之后......


·法律规定那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


·诈骗电信要判几年
      电信诈骗判几年,要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有几审程序?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有几审程序?一、民事诉讼有几审?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


·商标标识定做合同怎么办
      商标标识定做合同怎么办理商标在注册之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依法是享有一定的专用权的。商标的注册人如果要将该注册商标许可供给他人进行使用,......


·个人所得税退税为0是怎么回事?
      个人所得税退税为0是怎么回事?退税额为0的话,可能是计税方式不对,当界面跳转到0的时候,返回上一步,选择工资薪金可以修改一下计税方式,然后重新计......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劳动者要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1、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不......


·并购重组审核时间
      并购重组审核时间一、并购重组审核时间上的规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七条:中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