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持刀伤人后逃逸警方会怎么处理

持刀伤人后逃逸警方会怎么处理
  
  一、持刀伤人后逃逸警方会怎么处理?
  
  持刀伤人后逃逸警方可以网上通缉,网上通缉的条件是: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二、持刀伤人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内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容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持刀伤人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专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持刀伤人的辩护词怎么写?
  
  1、标题。可写“关于案的辩护词”。
  
  2、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司法机关当然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逃跑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对于持刀伤人后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来讲,自己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还能争取到从轻处罚的机会。逃跑不代表就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受了工伤,多长时间鉴定合适?
      工伤鉴定是确定职工伤残等级的一项程序,职工在进行一段时间的医疗以后,就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在法律规定的伤残鉴定期限内完成鉴定才能进行......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内容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内容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员工离职扣代通知金的情况的依据是什么?
      员工离职扣代通知金的情况的依据是什么?1、需要看是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2、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不能扣员工工......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解释的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绑架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看到这个问题,估计很多人都有点儿疑惑,甚至不理解。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对财产犯罪的范围作出了规定的,今天我们就带领您来深入......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当患者出现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就会与患者会达成协议,之后便会进行赔偿。但是如何确定是否是因为医疗过错而引起的医疗损......


·女性哺乳期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女性哺乳期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


·好朋友的男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好朋友的男友欠钱不还怎么办?1、可用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破产清算程序才能破产成功,但是对于企业破产当前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应该......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房屋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如何办理?
      房屋作为我们一项重要的财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许多人都梦寐以求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但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但这是我们可以进行抵押向银行贷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