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上诉人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上诉的程序:(一) 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容百一十九条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原审法院做出判决、裁知定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请求。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3、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道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4、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内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驳回申请综上所述,诉状应交原审人民法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告人、自诉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百审判决,在收到判决书10日内,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


·护理工伤病人有什么待遇
      护理工伤病人有什么待遇护理工伤病人的待遇包括了医疗费和住院伙食等其他补助的费用,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


·退侦了家属有必要跟公安沟通吗
      一、退侦了家属有必要跟公安沟通吗可以沟通。但是都是通过律师知道的。没有通知的,都要靠律师或者自已打电话去打听的。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到了第......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的流程是什么?一、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


·一、员工下班途中绕道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是工伤?
      一、员工下班途中绕道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是工伤?员工下班途中绕道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因为对方过错导致可以认......


·原告律师出庭前准备材料有哪些
      一、原告律师出庭前准备材料有哪些需要准备起诉状;与起诉状对应的证据材料;代理词。1、把握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用侦查思维、逻辑推理而来的事实......


·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区别有哪些
      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区别有哪些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


·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


·福建省连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连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


·征地补偿离婚分割如何进行?
      征地补偿离婚分割如何进行?一、征地补偿离婚是否要分割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的补偿,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观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