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无效可以自己约定吗?

合同无效可以自己约定吗?合同无效是不可以自己约定的;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或是期限。对于合同的生效方式也可以约定,但合同无效一般都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是:(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应当具备下列要件:(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不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合同无效一般是合同已成立但因缺少条件或者是条款不合法而被视为无效,对于无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当事人都不能进行约定,对于在认定上面也只有法院或者是仲裁机关才能被确定无效,所以,合同的成立要有合法的要件才能依法的实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经济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诈骗罪都是涉及到了经济犯罪的,因此说诈骗罪就是经济诈骗罪也不是不可以,而在认定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您知道经济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可......


·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遭遇工伤如何维权现实生活中不乏有高危作业的存在,而在这些高危作业中,工伤事故的发生并不少。但关键的是在于发生工伤事故后,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要钱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要钱吗?您都知道,我们国家存在着民事案件,还有刑事案件,当然也是有一些是行政案件。不同的案件,他所进行的诉讼程序都是......


·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然后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


·公证处公证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认识到对于房产要进行公证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情侣之间,男方为了讨女方欢心买了一套房子,......


·逮捕通知书后还有告知书吗?
      一、逮捕通知书后还有告知书吗?没有告知书了;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


·离婚时的过错方怎么认定 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
      离婚时的过错方怎么认定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1、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实施家庭暴力的;3、重婚的;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对于过错方提出......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书样本是怎么样的?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怎么计算的
      一、交通违章扣分周期怎么计算一般一个周期为一年度,总分数为12分,从开始领取驾驶证的那天算起,一个周期结束后,如果记分的所有分值,加起来没有......


·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的程序是非常简单的,但是离婚涉及的东西就比较多了,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虽然离婚程序简单,但必须依据程序办事,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


·代位继承适用的条件
      代位继承适用的条件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