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是什么?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是什么?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主要有:1、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法》 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的,则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必要,其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以损害为构成要件,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与此不同,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成要件外,其余均不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其构成要件。2、赔偿范围不同。合同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只包括直接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其赔偿范围可扩大到死者所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等。3、责任方式不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而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如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等。4、免责条件不同。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5、第三人责任不同。违约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人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而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他人受损害的后果负责。二、合同违约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涉及到双方签订了合同,一般都是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认定的,如果一方存在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的情况下,那么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那么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实用新型究竟包括哪几种法律上是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所以只要是满足实用新型专利的特征的,符合法定要件的就可以将这个专利归入实......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1、破产清算账务处理变卖财产,偿还债务是清算工作的主要任务。其账务处理程序是:企业破产资产与债务的清查—......


·一、老人遗嘱公证内容该有哪些?
      一、老人遗嘱公证内容该有哪些?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个人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意外伤害所带来的后果是没有办法预知的,就好比工伤就是如此,工伤其实也是有轻有重的,有些情况比较严重的工伤可能会直接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劳动能力。......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如今人们在购买新房之后,往往会花大价钱来对房屋进行装修,当然装修肯定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的,但由于这算是比较专业的事......


·商标续展都要什么申请材料
      商标续展都要什么申请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


·一、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
      一、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


·杭州不给高温费该怎么办
      今年全球持续变暖,高温天气的日数越来越多,寻常人出去一会都会满头大汗,更别提长时间在户外的工作者了。各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符合当地实情的高温补贴......


·离婚后
      离婚后,子女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一起生活,另一方要按月定期的给付给孩子固定的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标准和抚养费的数额,是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根据......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在生活中,关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往往有诸多争议,此时许多人......


·山东省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是怎样的
      山东省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是怎样的1、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