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东需要提前多久告知房客搬离?

房东需要提前多久告知房客搬离?房子如果是出租,一般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租客,或者按照当时签订的合同约定来办,如果租客不同意提前解约,一般赔付租客一个月租金,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二、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东如果不租房了这种情形是必须要提前的通知出租者搬离房屋,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在确定的时候不能让租客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虽说对于提前的时间没有规定,但也要合理、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跨区域非法集资处置原则是什么?
      一、跨区域非法集资处置原则是什么?跨区域案件要按照“三统两分”原则进行处置,即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


·集资诈骗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集资诈骗来说,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就是诈骗的金额的高低,而且,我们在进行集资诈骗金额的计算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技巧和方......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怎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1.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办理延期的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分公司订立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分公司订立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


·土地使用性知具体分为哪几种
      土地使用性质具体分为哪几种?1、按土地用途分类划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要交税吗一、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要交税吗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私募基金产品如何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私募基金产品如何备案,需要什么材料?一、私募基金产品如何备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1、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一般不需要进行分配,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本来原则上就是必须胜诉方原告人本人直接领取赔偿款......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责任承担方式有进行违约赔偿和解除租赁合同等,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


·没有提起诉讼欠条超过多长时间无效
      没有提起诉讼欠条超过多长时间无效欠条本身并没有一个有效期,除非当事人之间有这方面的约定。不然,通常情况下,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欠条中的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