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父亲遗产子女分配比例是什么?

父亲遗产子女分配比例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都是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这一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在中国,一般,在继承开始地点(即死亡人最后的住所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点的其他继承人和遗赠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和侵吞。如果在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虽有继承人知道但该继承人无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进行通知和管理的 ,则应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或公证机关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二、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有哪些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接下来的公证部门自己会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反而不划算。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房屋评估后,带着评估报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同时继承人需要随身携带上以下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在生活中,办理继承公证是最容易让一家人出现分歧的地方,尤其是继承人不止一个的时候。3、进行房屋测绘通常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有房屋测绘平面图,就不需要重新请测绘公司测绘了。如果房产证为老旧的房产证,上面的测绘图为钢笔印记,房管局无法提取图片,就需要重新测量。另外,如果房屋面积存在争议,也需要重新测绘,以便进行房屋登记。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携带继承证明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员领取一份《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将资料提交。随后办理人员进行受理,核对并发送回执。等所有材料都审核完成之后,就会向继承者发放,已经更改过权属人的房产证明。父母遗产的分配处理,应当按照民法典中规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有遗嘱的,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处理,这时必须将遗产继承给遗嘱中规定的指定人员,不存在平等分割的情况,有异议的还可以对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进行公证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方事故不报警交警会追究吗
      在发生单方事故之后,如果你选择了隐瞒,不报警处理的话,是会被交警追究责任的。这里的单方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开车的时候,由于你开车的原因导致有人......


·累犯和再犯的区别是什么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再犯,指......


·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的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一、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的复审流程是怎样的?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的复审流程包括:形式审查、前置审查、合议审查及复审决定四个阶段。专利复议只能是......


·最新公司法全文关于股东权利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公司法全文关于股东权利的规定有哪些?如果想自己成立公司的话,首先要了解公司分类和具体的设立流程。一般来说公司分为两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建筑工程先交保证金还是先签合同
      建筑工程先交保证金还是先签合同一、建筑工程先交保证金还是先签合同?如果工程是招标的,建设方可以在招标书中要求投标人先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后......


·不属于寻衅滋事检察院会批捕吗?
      一、不属于寻衅滋事检察院会批捕吗?不属于寻衅滋事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会批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符合批捕条件则一定会批捕。根据刑法的规......


·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一、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具体内容是:债务人转让其......


·犯了强奸罪能判缓刑吗?
      犯了强奸罪能判缓刑吗?不管是犯怎样的罪,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其实都是想为自己争取缓刑的,这样就可以暂时不执行原判刑罚了。但实践中,也不是所......


·无痛胃镜医保报销吗
      不报销,做胃镜检查需要的药费属于医保范围,无痛胃镜所需的麻药部分属于自费项目,大约可以报销在500元以内。胃镜的检查一般都不是纳入医保范围内的,......


·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工伤鉴定吗
      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


·持枪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判刑多久?
      该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