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法律规定瘫痪老人如何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瘫痪老人如何立遗嘱?
  
  一、瘫痪老人如何立遗嘱?
  
  瘫痪老人立遗嘱可以通过代书遗嘱的订立完成遗嘱形成,代书遗嘱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实质要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其一,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其二,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其三,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二、文印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1、因为法律并未规定代书遗嘱的具体形式,所有代书遗嘱理论上是可以文印的,但是前提是文印人就是代书人,满足代书人的所有要件。具体来说: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日达,代书人作记录。可以采文印的形式。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2、但是在现实中因为文印的代书遗嘱的文印人有时不是见证人,这就使得代书遗嘱有瑕疵而被认定无效,这一点在证明的时候有时也确有难度。所以最好严格按照一般有效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不要挑战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否则代书遗嘱很容易被认定无效。
  
  现实生活中,有些时候确实存在着一些人员瘫痪在床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导致的没有办法自己进行遗嘱的订立,因此是可以找别人进行代为书写的,这其实就是我们国家法律中规定的代书遗嘱,但是也是需要符合代书遗嘱的条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子女出资为父母为买房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
      一、子女出资为父母为买房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子女出资为父母买房的情况下,显然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


·死缓考验期过失犯罪会执行死刑吗?
      死缓考验期过失犯罪会执行死刑吗?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的,才核准执行死刑;若是过失犯罪,则不直接核准执行死刑,而是将所犯之罪和原判之罪数罪并罚......


·买房子差额税是什么意思?
      买房子差额税是什么意思?根据国家规定,出售房屋时需要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缴纳的税率按差额的20%缴纳或全额的1%缴纳,差额20%就是现成交价(评估价)......


·很多人都非常的喜欢打麻将
      很多人都非常的喜欢打麻将,但是由于近年对于赌博问题的严肃处理,让不少人在参与打麻将娱乐的同时还会心里想着自己是不是犯了法,当然在内蒙古打麻将......


·聚众斗殴能取保候审吗
      满足条件的就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一、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侵权行为地是属于原告所在地就可以进行起诉。下列民事......


·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什么?
      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的说明书怎么写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的说明书怎么写公司内部如果出现债权债务的危机,又刚好有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到期,那么,公司则可以通过债权债务的转移来解决当前的债......


·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范围如何划分?
      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范围如何划分?在当今社会中,许多人都会遇到关于人身损害的问题,此时如果选择法律手段来解决相关问题,可以规避许多纠纷和不......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