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公证吗?

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公证吗?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我们国家在继承方面的话,它主要是存在这4种方式,其中有一种方式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是双方当事人所作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履行赡养的义务,另外一方当事人死后就可以将财产遗留给抚养的人员。不需要进行公证,可以发生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撤销仲裁裁决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撤销仲裁裁决提交的材料是什么(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


·一、醉驾车被扣了多久可以要回?
      一、醉驾车被扣了多久可以要回?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


·烟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是您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但是如果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它的处理流程,您一定要有所了解,每个城市的处理的规定还是有所区别的......


·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在员工与所在企业签署劳动合同的那刻起,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就确立了。可是,这种关系需要双方在各个环节共同维护,以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那么,......


·价格欺诈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价格欺诈的表现方式有哪些?一、价格欺诈的表现方式有哪些?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


·重婚罪的自诉人该如何取证
      在我国,婚姻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常常出现一些重婚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根据法律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


·个人转让著作权按什么缴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按什么缴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


·软件许可权销售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软件许可权销售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软件销售的增值税税率属于正常税率为17%。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


·管辖权移送的话诉讼费如何处理?
      管辖权移送的话诉讼费如何处理?管辖权移送的话诉讼费的处理方式的话,是应当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一同来进行一个转移,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民事纠纷,是可......


·法人无偿提供车给公司用的合同要交税吗?
      法人无偿提供车给公司用的合同要交税吗?不需要缴纳个税,公司和法人需要签订车辆租赁协议。1、“法人”个人的车租赁给公司是可以的,以协议方式确定,......


·如今,移动支付大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与此同时,基于移动
      如今,移动支付大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与此同时,基于移动支付的诈骗案件也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扰。有的时候我们被骗的金额并不多,但是骗子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