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一、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方法一,以音乐著作权人的具体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因侵权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从不同角度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等。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权利人的损失,包括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丧失。为调查和制止侵权以及进行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材料印制费、交通食宿费、审计费等均属于间接损失,也应该赔偿。
  
  方法二,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主要是指因侵权获得的利润,通常计算利润时是采用产品的销售利润为准。
  
  方法三,以正常许可费为参考计算。正常许可费是指权利人在发现他人有对其作品的侵权行为以前曾将该作品善意有偿许可他人使用时所收取的费用或者某一类作品一般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所应当收取的费用。
  
  方法四,以法定的赔偿金额计算。定额赔偿是指在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均不能确定或者在权利人直接请求适用的情况下,依据与侵权行为相关的一些因素在一定幅度内酌情确定案件的赔偿的方法。定额赔偿的幅度我国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哪些情况算音乐片权的侵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未经法人或委托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将自己创作的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发表的。
  
  (9)未经其他合法继承人的同意,擅自处理共同继承的著作权的。
  
  (10)未经作者同意修改作品的。
  
  (1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1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1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18)进口或发行侵犯著作权作品的复制品及为侵犯著作权作品的复制提供条件的。
  
  对于我们所关注的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机械表演权和机械复制权的侵权行为,则主要表现为未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或者放映其作品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音乐版权就是属于拥有作品的人才会得到的权利,只要一旦被他人进行侵犯必定就要承担侵权的赔偿,而对于赔偿的方式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进行处理,但对于版权拥有者在申请赔偿的时候就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来确定才能支撑自己的观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手段包括哪些?
      现在社会我国的房产的价格是越来越昂贵了,很多人刚刚毕业的话,根本就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房屋。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房地产企业越来越,房地产企业......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无外乎会遇到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财产分割的问题,第二种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那么离婚抚养费比例应该是多少?在离婚案件中,......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果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果有哪些在生活当中从事和建筑行业有关的工作人员肯定都知道,自己修建的工程在完工以后,都会有着专业的质量检验单位对......


·职工在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
      职工在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再婚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怎么办理
      再婚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怎么办理不管是第一次结婚之前办理财产公证,还是再婚之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的财产公证书手续其实都是一样的。但是对......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


·如果要探监探监费是多少?
      一、如果要探监探监费是多少?服刑人员亲属到监管场所探视服刑人员,是不收取费用的。根据司法的实际情况,如果是未决犯,家属是探视不到的,只能通......


·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的有吗?
      一、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的有吗?不一定。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需要对其中的一些内容进行证明,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需要对其中的一些内容进行证明,否则最终的处理结果可能就会不利于其中一方当事人。那到底交通事故的证明对象包括哪些......


·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怎么处罚
      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怎么处罚一、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