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产分割协议纠纷案由是什么?

遗产分割协议纠纷案由是什么?遗产分割协议纠纷案由是继承纠纷。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需要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二、遗产分割的范围是什么?1、可分得遗产的人的范围:可分得遗产的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以外的人,例如被继承人的侄儿、朋友、邻居等,也可以是不能参加继承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如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能参加继承,但如果其具备法定条件,也有资格要求分得适当遗产。2、可分得遗产的人的条件:《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由此可见,可分得遗产的人包括两种:一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二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3、可分得遗产的人应分得遗产的份额如何确定:对于可分得遗产的人,应当酌情分给适当的遗产,如何确定适当分得遗产的具体数额,应依具体情况而定。第一,对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一般以分得能满足其生活基本需要的遗产额为限;第二,对于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根据其对被继承人扶养的具体情况而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可分得遗产人获得的份额应少于合法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多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4、可分得遗产的人如何维权:可分得遗产的人的分得遗产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本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在二年以内起诉的,应予受理。”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如果关于遗产方面发生了一些纠纷的话,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在受理到案件之后就会对案件进行分类管理,然后根据具体的案由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处理,通常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方面纠纷也是属于继承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病假的相关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


·重庆的廉租房怎么申请
      重庆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申请条件:(1)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


·一、治安行政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治安行政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几天的探视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未获得子女归属权的一方对子女有探视的权利。探视的具体时间、范围内次数、时长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参与调解,拒不执行......


·女方出轨如何报警重婚可以吗?
      女方出轨如何报警重婚可以吗一、女方出轨如何报警重婚可以吗如果女方婚后出轨和第三方只是同居关系,这个行为不违法,属于道德问题,男方可以凭女......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


·关于侵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
      关于侵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一、关于侵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试用期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


·哪些情况下的收养关系无效
      哪些情况下的收养关系无效一、哪些情况下的收养关系无效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而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


·辩护词集资参与人过错方怎么辩护
      辩护词集资参与人过错方怎么辩护?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