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遗产诉讼时效二年的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遗产诉讼时效二年的解释是怎么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二、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可见,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不是三年,虽然说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可大多数的继承人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无故剥夺以后,也会在第一时间跟其他的继承人沟通,这些行为都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这里面都是可能会有一些陷阱的,而要是不小心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中,那当事人的利益自然就会受到损害。具体说到购......


·交强险主要责任赔偿有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买车时要买交强险,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的,每个人必须购买的保险,交强险的赔付,主要包括财产......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一、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是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三......


·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植物新品种权......


·现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扩增,越来越多的乡村、农用地都根据政策原因被规划进政府征收范围内,这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国力增......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这一......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对外委托的规定
      在一定程度上,司法鉴定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因此,国家应该尽量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保障人民的利益。有很多人民法院是可以自己做司法鉴定的,但......


·信用卡盗刷案件定性是什么?
      信用卡盗刷案件定性是什么?盗刷信用卡以盗窃罪定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


·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合法吗?
      我们买房的人都拥有两个证书一个是房子的产权证书还有一个就是土地的使用权证书,二者缺一不可。那么关于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合法吗?农村在房产证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