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产官司原告和被告哪个有利

遗产官司原告和被告哪个有利哪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官司对哪方就比较有利一些。只要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即便找最好的律师,那么官司也是肯定会输的。二、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三、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根据《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因此,在继承开始后,确定遗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2、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3、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的区分。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虽然是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费的,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有遗嘱的遗产是根据遗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没有遗嘱的遗产就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如果过继承遗产有异议的,可以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遗产纠纷诉讼时效是两年,超过两年视为当事人放弃诉讼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援助审查时间是多久?
      法律援助审查时间是多久?当事人准备提请民事诉讼时,如果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律师费用,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通过的话可以得到无偿的律师服......


·员工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
      员工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


·超过退休年龄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认定
      受害人在事故发生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主张有误工收入,应有相应的确实证据予以证明,包含用人单位登记资料,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因误工实际收入减......


·一、分子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分子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子钱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能举证,且离婚时仍有剩余的,则可以视为共同财产要求离婚......


·江苏省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这种行为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我国将这样......


·劳动经济补偿金是否计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经济补偿金是否计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


·根据法律规定手写遗嘱可以代写吗?
      根据法律规定手写遗嘱可以代写吗?根据法律规定手写遗嘱可以代写,但是这样的一种代写遗嘱的话,必须要有一定方面的实质要件,一般来说,大部分人都是更......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吗?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吗?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如今不管是办理什么事情,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材料。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也是有这样的要求。而实践中,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非本校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承担责任吗?
      非本校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承担责任吗?一、非本校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承担责任吗?(一)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者学生在校期间致害他人造......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