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免除处罚就是无罪释放吗

免除处罚就是无罪释放吗
  
    在刑事案件中,免除处罚的判决结果时有出现,或许很多人认为免除处罚就是无罪释放,就没事了。但这种将免除处罚等同无罪释的看法,是一种很大误解,免除处罚与无罪释放是两个种不同的判决结果,所产生的后果也不同。一言蔽之,那就是免除处罚不是无罪释放。
  
    免除处罚与无罪释放的区别
  
    所谓“免除刑罚”是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的一种判决结果。免除处罚以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也就是说,被判处免除刑罚的人,实则已经是罪犯,但因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依法作出免除刑罚处罚的判决结果。
  
    而“无罪释放”是指法院对在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宣布无罪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的行为。也就是说,当他被宣告无罪释放时,他就不是犯罪嫌疑人,更不可能是罪犯了,他是清白的。
  
    这点,就是免除处罚与无罪释放的最大,也是最显著的区别。
  
    此外,免除刑罚,公安机关等司法机构中是有案底,而无罪释放,就不会存在案底,这也是两者不同带来的结果。
  
    因此,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如果根据实际案情,有机会争取无罪释放的,就尽可能争取无罪释放,能争取免除处罚的,就尽可能争取免除处罚的。不同判决结果,带来影响或明或暗,甚至能够影响人的一生。
  
    当然了,不管作出何种决定,犯罪嫌疑人最好先和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当面沟通,由律师分析案情,详述不同辩护意见所蕴含的风险,然后综合各种情况,再作出最合理决定。需要注意的是,有时案件轻微,影响不大,很多人认为不需要请律师,倘若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抱有这种想法也无可非议,但要是涉及刑事案件的,最好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因为免除处罚与无罪释放的结果,可能对人影响无法忽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税务行政诉讼如何提起?
      税务行政诉讼如何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提出可以由个人结合实际提交有关材料来办理,具体情况如下:(一)受案范围: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


·故意伤害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
      故意伤害行为,要求在造成了受害人轻伤或重伤或者死亡情况的时候,才能以故意伤害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要是造成的仅仅是轻微伤的话,那此时不会认定......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归属怎样办理?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归属怎样办理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一、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处罚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重危病人如何立遗嘱是最好的?
      重危病人如何立遗嘱是最好的?一、重危病人如何立遗嘱是最好的?最好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他不受胁迫,......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一个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必然要涉及到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收票据等债权债务,所以说债权债务是企......


·犯罪中止比犯罪预备的处罚轻吗?
      犯罪中止比犯罪预备的处罚轻吗?犯罪中止比犯罪预备的处罚轻,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


·遗失物侵占罪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遗失物侵占罪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对于遗失物您在生活中可能都捡到过,一般捡到别人的贵重物品以后,不管是从个人道德层面还是我国的法规,都应该还给......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我们或多或少都会与房子打交道,我们知道一般土地分为住宅和商用。一般来说,像大型的商场、物流园、写字楼等均为商业用地,而我住的房子一般为住宅用......


·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为让广大群众有效实施监督权和相应的知情权,政府进行信息公开制度的推行。其中阜阳市就有体现。那么,您知道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检察院两次不批捕会如何
      检察院两次不批捕会如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