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
  
    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原则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按照财产分割照顾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离婚债务分割也因此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有两个方面,一是夫妻个人债务,谁负债谁承担。二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致,享受多少权利就承担多少义务。并且在分割时注意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倾向照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集资诈骗从犯获刑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中,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一些企业或公司为了融资会发放股票、基金来进行融资。有的也会向社会筹集资金,向社会筹集资金越来越多......


·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发生后该怎么保全车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为避免日后对方没有财产进行赔偿,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却申请就车辆进行保全,那......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一、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


·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合同有什么处罚
      企业聘用员工,与员工建立劳工关系,是需要通过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来确立的,不管是对于企业来说还是对于员工来说,劳动合同都是对自己的一种保障。而......


·房管局领取他项权证需要多长时间
      跟房地产有关的很多证件大多都是在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的,而且目前他项权证的办理也是属于房管局的工作范围之一。实际上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是贷......


·十天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十天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十天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是按照35,000元每亩的这样一种补偿标准发放的,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


·涉毒和贩毒区别是什么?
      涉毒和贩毒区别是什么?一、涉毒和贩毒区别是什么?1、认定情况不同。贩毒和涉毒的区别是贩毒只是其中一钟涉毒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涉及毒品犯罪案......


·终身监禁在刑法几条中有规定?
      终身监禁在刑法几条中有规定?终身监禁在刑法第四十四中有规定,会被判处此类刑罚的主体,一般都是实施了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行为,但是又不足以被判处死......


·商业秘密的实质性要件
      1.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这里应明确的是“公众”的所指范围是“社会公众”还是“相关行业的公众”?我们认为应采取后一种范围,即在该秘密信息对......


·客运合同诉讼范本格式是怎么样的?
      客运合同诉讼范本格式是怎么样的?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