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都要求夫妻双方自愿。如果夫妻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的规定,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由此可认为,夫妻一方只要有一方属无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需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其进行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夫妻中有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另一方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告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亲属首先要确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据民法、民诉法规定的方式确定法定代理人。这种离婚诉讼,可以协议结案。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可由法院直接判决结案。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尽管并不多见,但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却相对复杂。我国司法实践一般作出如下处理:对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情况: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并且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在离婚后的生活作出了妥善安排,法院一般会判决支持离婚请求。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在离婚后的生活不能作出妥善安排,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离婚请求。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情况:一般司法机关会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主要理由是:离婚是涉及人的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应由婚姻当事人亲自决定,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代替本人提出离婚诉讼。而无民事行为能力方提出离婚诉讼肯定需要由别人代理,这种情况下由于原告没有辨认、识别能力,不能作出意思表示,在法律上属无行为能力人,代原告提出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  《婚姻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起诉离婚之前,需要先经过一个特别程序变更监护人,变更后可以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提出离婚诉讼。之所以这样规定,也是基于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切身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检察院寻衅滋事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院寻衅滋事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若是情节轻微只能算作一般违法行为,不会予以逮捕。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


·行政处罚案件延长期限最长是多久?
      行政处罚案件延长期限最长多久?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理决定。60日内无法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执法部门负责......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一、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刑法条文]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


·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
      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一、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寄养与收养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成立、生效要件不同。寄养并不需要特别的成立、生效要件,一般......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能随父亲吗?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能随父亲吗?1、可以上户口,也可以入孩子父亲的户头,这要看你们双方的协商了。2、非婚生子女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


·《婚姻法》只规定了非婚生子的权利和义务与婚生子是一样的
      《婚姻法》只规定了非婚生子的权利和义务与婚生子是一样的,亲生父母应当要付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没有规定出抚养费违法的条文,当然可以要求对方......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1、进行离婚登记《民法典》第1078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哺乳期起诉离婚离不了怎么办?
      哺乳期起诉离婚离不了怎么办?离不了再进行起诉,只要有合法的证据,就可以判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


·下落不明为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吗
      一、下落不明为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吗?下落不明不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


·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市区、乡镇行政区的土地依据政府的相关规定,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各个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