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父子因宅基地归属问题闹上法庭,土地确权证上到底写谁名字?

一、建房时出资的家庭成员拥有房屋份额吗?
  
  1、原则上谁出资谁就有房屋的份额,但如果你只是为了帮助家人建房而出资,并不想获得产权,这种情况下就没有你的份。但老魏显然没有放弃产权的意思。
  
  2、你是家里的成员,但户口已不在本村,这时你就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不能取得房屋份额。
  
  最终法院认定,老魏家的宅基地虽然以儿子名字申请,但实为父母以儿子作为家庭成员的代表提出申请,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该户家庭成员均享有使用权。另外,由于建房时儿子未成年,父母出资,因此房屋归属为父母。
  
  二、土地确权证书上的名字怎么写?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由户主代表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同时确权登记家庭成员为共有人。那土地确权证上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应该写上去呢?
  
  1、证书上的户主应该写谁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户主是原来承包经营权的代表人或者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如果此人已经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推举一位代表。如:之前户主是老父亲,父亲年迈或者生病,可以由儿子作为代表签字或确权。
  
  2、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都应该包括谁?
  
  共有人一般都是家庭成员,以二轮承包实际人口为主。很多朋友都问到,外嫁女、去世老人、新生儿、户口迁移的大学生等等算不算在共有人里面?
  
  外嫁女,如果说在娘家有承包地或者在婆家有承包地的,都可以作为确权共有人,但是承包地和土地确权登记都不能双方重复。如果两方都没有土地的,也可以一方作为共有人写在确权证上。
  
  我国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制度。对于去世老人可以直接将承包地留给家庭成员。新生儿即便是没有分到土地,也是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的。
  
  对于把户口迁移到大学所在地的大学生来说,经济来源仍然来自于农村的父母,仍可作为家庭成员登记在册。
  
  还没有确权登记的朋友除了抓紧时间,还要注意上面的这些问题,别等出现纠纷的时候不知所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串通投标刑事案件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串通投标刑事案件追诉标准是怎样的一、串通投标刑事案件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如何确定,如何成为法定监护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监护人分为了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而在法定监护人当中,由于涉及到的人员范围比较广,因此需要确定一个顺序,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


·自书遗嘱手印没有按在名字上有效么
      自书遗嘱手印没有按在名字上有效么一、自书遗嘱手印没有按在名字上有效么?自书遗嘱手印没有按在名字上,只要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满足法定条件的就有效......


·在我国对于消费返利是非法集资吗
      一、在我国对于消费返利是非法集资吗部分高额消费返利会涉及到非法集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行为。在资本运作型为主的所谓消费返利模式......


·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怎么样?
      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怎么样?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的后果具体如下:1、借条分期欠款不还可能会被债权人起诉有凭证有借条不还如果对方起诉会面临法院后果。......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么?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交税,安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


·房屋租赁可以转租吗?
      房屋租赁可以转租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


·离职后社保转移流程是什么?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朋友们因为不喜欢自己的工作行业或者是因为外界的因素离职的了,在劳动者朋友们进公司和企业的时候,按照国家的规定他们就办理......


·一、社保有误工费和营养费吗?
      一、社保有误工费和营养费吗?社保没有误工费和营养费不包含。误工费和营养费是由造成手术、住院的责任方提供的。医保只负责一部分看病和治疗的费用......


·非法集资与高利贷区别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以及电影中总是能听到高利贷这个词,很多人就将高利贷等同于犯罪行为,其实不是这样的,高利贷与非法集资是不同的,两者有很大区别。本文......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一、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