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领离婚证可以再领结婚证吗?

不领离婚证可以再领结婚证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多种文化的交融,人们的思想变化也是日新月异,每一代人的想法都不相同,在时代的背景下,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潮流方向,在这个开放的时代,离婚或者再婚都不再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当人们结束上一段感情的时候没有领取离婚证,那么可以领取结婚证开始下一段婚姻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
  
  2、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法院判决离婚只给判决书,不再发给《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有力证据,无论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均是起到一个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者解除的证明而已。凭判决书就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如果你在之前的婚姻里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在离婚后没有离婚证是不能结婚的,属于重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你正处于一段婚姻存续关系期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不可以再次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 如若你想要开始一段新的婚姻,必需结束掉你现在正存续的婚姻关系,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建议优先考虑。 如果要走诉讼离婚的流程,有许多关于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需要详细的了解之后才能够做出具体措施,建议大家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没有结婚证,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的话也是可以再次办理结婚登记的,是合法的程序。但是如果上一段婚姻没有通过法定的程序结束的话,是不可以再婚的,有可能构成重婚,是违法的,也是比较严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安处理网上开赌场流程是什么?
      公安处理网上开赌场流程是什么在网上开办的赌场达到一定的标准的话也会被公安机关严肃处理的,我国其实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就是用来查处这些网上的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用来规范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象是公检法部门的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人,保证诉讼人的基本权利,规范了诉讼人的义务。刑......


·一、服务保险代理人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服务保险代理人可以随时辞职吗?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


·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有哪些?
      青少年一般指童年到未成年之间的一段时期,由于未成年,所以青少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触犯法律是一般都会从轻处罚。那么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有......


·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是什么?
      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是什么?一、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是什么?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


·
      一,法律上离婚财产转移多少不被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没有规定离婚财产移转多长时间内算是财产转移,只规定了不能转移财产。离婚后,另一方......


·大学生借高利贷后如何维权?
      大学生借高利贷后如何维权?如今一些大学生存在盲目攀比的心态,在没有消费能力的情况下借钱购买昂贵商品。其中有人不惜向民间借贷机构借高利贷,由于高......


·一、员工怎么提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
      一、员工怎么提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


·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实物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实物证据的特点有哪些一、什么是实物证据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


·有哪些网络贷款可以不还吗?
      现在网络贷款的种类很多,最近不少人在问,有哪些网络贷款可以不还吗?无论哪种形式的贷款,都是不能不还的。如果长时间拖欠不还,将面临高昂的逾期费用......


·无主物品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无主物品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