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时多出来的土地归谁?
一、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归谁?
由于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开始时间为1997年,距今已有10年之久,而且,很多地方当初测量耕地面积时都是粗略的评估,有的村甚至是将承包地分为几等直接发包给农户,如高产田搭配低产田,低产田又打了折扣计算面积,加上时间过去这么久,一些地方耕地的地形地貌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当此次确权采取的是技术化的精密测量,用又的是数字化的影像图,地块东南西北“四至”都能精确到寸厘,原来有疏忽的土地面积,就都被显示出来,出现了很多农户实际承包地面积多于登记确权面积的情况;那么,这些多出来的土地该归谁呢?
据了解,首先,处理方式要征得农民的同意;其次,大部分地区都是将多出来的土地继续交由原承包人承包;不过,如果承包人是种粮的,那么国家发放的各种粮食补贴等,还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确定的面积计算;但是在此次颁证时,却是会共同注明二轮承包面积和此次确权的实测面积;
因此,也要提醒广大农户了,发现自家土地在进行确权时,实测面积超出原有二轮土地承包时确认的面积,不要觉得不靠谱,让村集体有了可乘之机,将多出来的土地没有列在自己名下,要记住,还是自己的!
二、被列为城镇规划的农地要确权吗?
这部分地区的农民其实是比较迷茫的,因为既然被划分为城镇规划区,那么也就是说,不再属于村集体组织,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不用参与此次确权?那原来的土地怎么办?还能是自己的吗?不确权的话,不是就没有保障了吗?
是这样的,可能大家在询问村集体是否要确权时?给予的答复可能都是不需要确权;然而,实则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列入城镇规划但未办理或正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的,应当依法对原合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进行确地确权、颁证到户,依法保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因此,属于被划分为城镇规划区的农户,赶紧去到村集体申请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免得日后的权益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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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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